哈尔滨市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市场发展部副主任 秦广龙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在新形势下,深入探讨研究并在工作实践中创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地位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地位是宪法赋予的。人民政协是载入我国宪法“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与党委、政府、人大相提并论的四大班子之一。人民政协全体会议是与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同时召开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二会”之一。我国宪法赋予了人民政协“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的光荣任务。这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同时也为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指出:“围绕团结和民主二大主题,推进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强调“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党的一贯政治主张,是党在新形势下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是党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四个全面”的重要手段,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落实的有力武器,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时代要求。
(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工作的基本职能。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工作的基本职能。人民政协章程明确规定了“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范围包含国家的政治、经济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是人民政协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表现,要克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添乱的传统思维,做好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就是最好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为党和政府排忧解难,是为“四个全面”助力加油,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现实表现。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优势
(一)人民政协具有人才优势。人民政协是由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聚集着各党派、各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与精英,具有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特点与优势。
(二)人民政协具有联系广泛优势。人民政协作为以界别为显著特征的政治组织,政协委员代表着自己所联系的群体的利益。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机构,其委员是由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通过协商产生,以界别代表的身份进行活动,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政协委员是各个界别的代表,是本界别参与民主政治的代言人。每位政协委员的背后,都有一个庞大的他所联系的社会群体,他们代表着的是这部分群体的利益。
(三)人民政协具有地位优势。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人民政协的地位既不同于共产党-执政党领导核心地位,也不同于行政机关政府-执行机关地位;既有别于人民代表大会-权力机关地位,也有别于人民法院-司法机关地位;更区别于各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人民政协是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这就决定了人民政协在进行民主监督时具有其他机构所不具有的超脱地位。
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实践创新
(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指明了方向。党统领一切大局,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实践创新。同时,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也是为了更好的加强党的领导,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的组成部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只有充分依靠党的领导,才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更加贴近群众、关注民生。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既要关注政治、经济建设全局性的问题,更要关注广大群众的冷暖。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菜篮子、米袋子、暖屋子等,这些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做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点。
(三)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提案作用。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渠道,也是各级政协组织发挥作用及政协委员履职尽责的重要载体。当前,政协提案工作中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重答复、轻办理;重效应、轻效果;重征集、轻结果等现象,人民政协应在实践中创新开展提案工作。一是提案线索征集阶段。每年在全体会议开幕前,人民政协应面向社会公众、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政协参加单位及全体政协委员征集提案线索;二是提案线索筛选阶段。由人民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政协参加单位代表及政协委员代表,对征集到的提案线索进行筛选,确定调研重点;三是集中调研阶段。由人民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各界别及政协委员代表分别组成调研组,对筛选确定的提案线索进行集中调研;四是提案形成阶段。在集中调研的基础上撰写政协提案,加大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各界别和政协委员联名提案的数量;五是提案办理阶段。提交立案的提案,由人民政协主席会议成员、各民主党派、各专委会及各界别等牵头领办;六是提案办理情况。人民政协应及时向省委反馈、汇报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七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除个别涉密或特殊情况外,应将所有政协提案的办理结果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八是加大监督的力度。人民政协应对提案办理不重视、不认真的政府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
(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体,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在继续发挥好提案、全体会议发言,委员界别、专门委员会,政府部门特约监督员等民主监督形式的基础上,探索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工作的实践创新。一是探索建立单独或若干名政协委员一起,就社会政治、经济或民生的某个方面或问题进行民主监督;二是人民政协应设立进行民主监督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政协委员进行民主监督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协助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人民政协应建立政协委员在进行民主监督时的行为规范及工作程序;四是政协委员在行使民主监督前应向人民政协进行口头请示,重大问题应提交书面请示;五是政协委员在进行民主监督后应向人民政协提交书面报告,详细报告民主监督的事项、对象、主要问题、解决结果等情况;六是人民政协要依法保障进行民主监督的政协委员合法权益;七是政协委员在进行民主监督过程中应严格遵照人民政协规定的行为规范和工作程序;八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让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切实有效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