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政协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组织性和权威性。近年来,肇东市政协在履行民主监督的长期实践中,通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了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
一是加大提案督办力度,在跟踪落实中实行专项监督。提案是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最直接、最基本的形式,我们按照“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把提高提案撰写质量和办理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发挥政协委员广泛联系界别群众的作用,组织委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有效地汇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积极开展调研视察,在知情问政中开展系统监督。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组织委员运用视察调研的形式,开展系统监督。一方面,针对不同时期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整理出调研课题,在充分借鉴全国“双周协商制度”以及省政协、绥化市政协经验基础上,几年来,我们围绕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管、新农村建设、乡村公路管理与维护、物业管理、社区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等课题开展调研。在充分调研、集思广益、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面对面交流探讨,召开专题民主协商会议,共同寻求解决难题的方法与对策,使民主监督“有题可做、有的放矢”。另一方面,在监督过程中,注重摒弃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的片面认识,充分发挥政协人才优势,立足监督可以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的特点,加强调研视察成果转化力度,促进政协建议进入党委决策程序、转化为政府行政行为。
三是创新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在加强服务中实行重点监督。选择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作为评议对象,围绕被评议单位班子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开展重点监督。民主评议中,我们通过网上测评和现场测评相结合的方式,从评议对象的确定、评议方案的制定以及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准确定位、把握适度”的原则进行,科学严谨报告评议结果,做到了知情、知理、知法、知度,民主评议后,实事求是的抓好评议意见的督查和反馈,同时,对民主评议中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活动,推动了被评议部门政务、服务环境建设上水平、见实效。
四是注重反映社情民意,在创新中开展监督。我们通过政协网站、委员定期报送、走访联系委员、召开委员约谈会等形式,经常与委员各界别组长保持联系沟通,广开信息来源,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及时收集整理各界别群众关注的问题,积极引导政协委员在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要有广度、挖掘要有深度、编报要有速度、落实要有力度、保障要有强度上汇聚起民情民声,使社会各界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促进不同思想观点交流交融。
五是重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在服务发展中实行听证监督。为真正发挥好特邀监督员的作用,我们严格规范推荐工作,把好审核关,选定政治素质高、参政能力强、勇于担当的政协委员担任纪检监察、环境卫生等部门的执法执纪和行风监督员。鼓励受聘的政协委员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认真公正的态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乐于监督,把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延伸到各种监督和评议活动中。
六是开展知情问政,实行主动监督。我们高度重视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对于加强和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开展的重要意义,注重把开展知情问政作为进一步创新民主监督的载体。一方面,通过调研视察,参加党委政府各种会议,委员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部署、执行内容,听取市情政情,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的基础作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与党政部门的对口联系机制,变政府或有关部门通报为政协主动开展协商监督,这样既强化了监督的联动性和实效性,营造出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又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提升民主监督层次,增强民主监督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我们认为要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职能,重点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一种非权力监督,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才能具有权威性;必须得到人大配合,才能把民主监督上升为法律监督;必须得到政府支持,才能使监督落到实处。这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保证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成果的运用,确保民主监督的正确方向和工作成效。
二是切实增强监督主体的监督意识。基层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民主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开展监督是履职、放弃监督是失职的理念,克服“政协监督无用”的片面看法和怕“得罪人”、怕“越位”、怕“添乱”的消极思想,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想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做到有胆、有识、有度。
三是不断研究拓宽政协民主监督领域。基层政协与民生民情的实际问题距离较近,要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关注民生上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应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情绪,了解群众愿望,集中群众智慧,为群众的权益鼓与呼,保障群众在各项社会活动中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以达到加强沟通、增进理解、促进和谐的目标。
四是逐步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体制与机制。按照依法治国方略,要积极促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通过制度来保障政协民主监督权利,规范民主监督对象、范围、内容和方式。用制度来保证民主监督的意见能够被接受和采纳,在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矛盾的对立统一中去寻找双方的平衡点、结合点,实现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建立并完善基层政协民主监督的保障机制。制定委员行使民主监督职权的保护措施,坚决打击对政协委员民主监督进行的压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