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
省政协委员 孙志勇
近年来,我国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科技与农业深度融合,数字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新的生产要素,成为乡村振兴的动力源泉。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等内容,将真正解决农业发展“最先一公里”问题。
数字农业是一个集合概念,它主要包含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精准农业、智慧农业4个主要部分。数字农业未来的发展前景虽然非常富有吸引力,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涉及的品类和品种繁多,生产过程漫长和复杂,不可控因素多,变量多,因此数字农业从单点突破到全面进步和应用还需要一定时间去考量。当前,正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各行业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要实现农业经济发展从速度增长到质量提高,就要充分抓住数字化转型的机遇,紧追数字驱动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互联网 现代农业”全产业应用融合和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等,实现黑龙江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助力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具体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领导,整合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商务、科技、电信等部门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
二、构建基础数据体系。可通过摸底调查,建立耕地基本数据库、新型经营主体基本信息数据库、农业生产基本信息数据库等相关数据库,为全国数字农业建设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三、构建全产业链体系。应创新数字农业生产模式、数字农业营销模式、数字农业流通模式,支持电商、物流、商贸、金融等企业开展电商平台建设,推动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拓宽销售渠道。开展短视频 网红直播带货,让手机变成新农具、数据变成新农资、直播变成新农活、地头变成直播间。
四、构建示范引领体系。深入挖掘数字农业优秀典型,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加强推介宣传,做到循序渐进,有序推进。
五、培育数字农业人才,要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各方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管理团队。加强数字农业农村业务培训,开展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人才下乡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素质农民的数字技术应用和管理水平,尽快构建人才支撑体系。
六、建立督办考核机制,在数字农业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建立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的项目、任务、政策、考核“四个清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