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研究室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杨柳
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科学发展,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是政协组织在新形势下需要认真思考和努力实践的重要课题。
一、提高对民主监督重要性的认识
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整个民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优势,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不但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也为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因此,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在党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才能取得实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形势下,理应从法律层面来加强民主监督的顶层设计,健全相关法律,为委员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法律依据,切实提高政协民主监督的效力。立足当前政协工作实际,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重视和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作为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的重要环节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在思想上形成共识,把重视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列入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工作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列为检验党政领导干部基本政治素质的一条重要标准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要积极为政协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主动支持配合,积极为政协委员了解情况、查阅资料、走访座谈等提供方便。
二、把握民主监督特征
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中,围绕提高“三性”,不断探索和创造搞好政协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一是注重时效性。政协民主监督有着明确的时效性要求。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冷点以及一些苗头性、潜在性的问题,能不能得到及时反映,真正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并尽快获得解决和答复,都体现着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与实效。要充分运用各种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快捷反映、规范办理、及时反馈的新方式。要加强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按照力求真实、注重质量、争取快速、突出特色的原则,通过上通下达的网络体系,及时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及时反馈给党政领导,为决策提供参考。要通畅提案的办理渠道,做到随提随办,跟踪督办,实现提案工作常态化。要加大视察监督力度,充分利用委员视察这一形式,对重要问题进行面对面的监督,提出真知灼见,以促进工作,解决问题。二是注重前瞻性。把监督重心前移。本着“协商于决策之前,监督于执行之中”的原则,对关系改革、发展中的民生民意问题,影响社会进步的一些重要问题,主动进行协商监督。积极组织专项研究。围绕党政领导重视但尚未深入研究的重要问题,及时组织委员中的专业人才,开展专题研究,及时识别新事物,提出新对策,使民主监督在重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三是注重针对性。要积极运用专项监督、特邀监督、评议监督等方式方法,搞好对重要方面和重点问题有针对性的监督。要选好角度,讲求深度,注意挖掘深层次问题,切忌做表面文章。要敢于触及社会生活中的敏感问题,锲而不舍,针砭时弊,促进问题的解决。
三、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从制度上着手,建立稳定可行、适合政协自身特点和组织运行需要的长效的监督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协组织应注重研究和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在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协会议、建议案、提案、视察和调研等制度的同时,探索建立特约监督工作机制、定期协商机制、对口联系机制等,切实推进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首先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服务机制以及转化落实机制。通过搞好委员的严选严任、专委会建设等,使委员结构更好地体现界别代表性和专业性,成为开展专项监督、专题研究的骨干力量。并善于把新鲜经验及时反馈给党政机关和上级政协,以转化制度规范。其次,要建立健全联办互动机制。政协应主动与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与上下级政协之间联系沟通,形成互动效应,通报情况,共同确立监督重点,形成合力。第三,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在媒体举办“政协之声”、“委员关注”、“提案追踪”等活动,进一步促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从而使政协民主监督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四、加强政协自身建设
政协民主监督的质量和效果,既取决于党委和政府的重视程度,更取决于政协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因此,做好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必须加强政协委员的队伍建设,在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必须严把委员的入口,畅通出口。要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要加强对委员的管理和考核,对于挂名和不作为的委员,要加强教育,必要时可予以清退。二是加强对委员的学习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引导和教育委员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监督,提高委员运用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载体和平台。要运用政协组织的优势,努力为委员创造履行职能的机会和条件。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委员深入实际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四是重视整理和反馈委员意见建议。对于委员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政协组织要认真整理,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并将采纳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给委员。五是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理论的研究。要从理论上对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义、性质、特点、对象、范围、方式和基本原则进行深入研究,围绕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多做深入思考,特别是要及时总结各地在民主监督形式上的经验和做法,并将成功的实践经验及时升华到制度层面,不断探索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和载体,特别是要在民主监督的实施程序、沟通和落实反馈机制、监督保护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要积极探索和推动政协民主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研究如何把政协民主监督与党内纪检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与法律监督以及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有机结合,形成全方位、立体交叉的监督体系,切实实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营造舆论氛围
要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理论研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政协民主监督作用,提升政协民主监督的社会认知度,为政协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特别是党委宣传部门,要为政协履行监督职能提供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对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充分利用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通过开设专栏、专题等形式,加大对委员履行职责的宣传力度,宣传人民政协工作,增强社会各界对民主监督的认知度、认同感,扩大政协民主监督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