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县(市)区政协,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省政协机关各处室:
按照2013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申报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各申请参评单位和个人填写《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表),分别由本级政协组织、党派团体负责人以及省政协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相关材料,由市(地)政协、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工商联以及省政协有关部门于2013年11月25日前,统一报送“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具体内容
依据《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项目要体现创新性(有公认的创新内涵,具有首创性或属借鉴外地、外单位经验与本地、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再创新)、实践性(适应政协工作的现实需要,属于已经实施并取得工作实效的工作项目,具有一定的启示、借鉴、示范和引导作用)、绩效性(在政协实际工作中具有较为明显的绩效,得到同级或上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的认可和肯定,或得到社会和群众的好评)。特别要注意申报项目是某项具体工作的创新,而非政协全面工作或履行职能某方面工作的总结或情况汇总。
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单位(牵头单位、参与单位)、项目责任人、项目内容、创新背景、实施措施、实施效果、自我评价,并同时上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文字、音频、视频资料等)。其中自我评价一项是参评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创新项目主要特点、实际价值和工作成效的概要性自我评语,请认真填写。
对2013年2月26日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协系统开展“政协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政协办发[2013]6号文件)已经明确的事项,这里不作重复通知。
三、申报相关事项
1、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申报2012年1月至2013年10月的创新项目。
2、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创新项目进行登记、分类、初审,并于2013年12月中下旬对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踏查。
3、每个创新项目需报送《首届“政协工作创新奖”创新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文字材料15套,相关佐证材料3套以上。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电子邮箱:hljzxcxj@163.com。
4、对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创新项目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报送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99号省政协机关414室。
联系人:蔡阔 周海威
联系电话: 0451-85992519 13351914268
0451-82300913 13384669166
邮 编: 150036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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